关于申报2013年度长沙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4 责任编辑:成黎  来源:科学技术处  点击数:

各系部:   

为了加强学校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促进我校各级专门人才的培养,调动我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更多争取国家各级课题,多出优秀人才,多出科研成果,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不断提高我校的科研实力,提高学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长沙学院201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请各系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两类。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适用于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不适用于教研教改和其它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二、申报工作按文件《长沙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长大发[2008]67号)执行,一般项目可立项16项,青年项目可立项20项。   

三、一般项目:面向学校全体科研教学人员,资助金额最高为人文社会科学类5000元/项,自然科学类1万元/项;青年项目:面向学校年龄不足35岁科研教学人员,资助金额最高为人文社会科学类2000元/项,自然科学类4000元/项。   

四、申请条件   

1、研究方向、目的和意义明确,与地方经济、社会结合紧密,研究内容有创新和特色;   

2、与系部学科建设紧密联系,符合系部学科发展需要;   

3、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了2篇省级以上(或1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文章)与本项目研究有关的学术论文,或申请了一项国家专利;(注:相关基础在填写申报书时,请在研究基础栏中注明)   

4、立项项目需有成长性,能为进一步申报上级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5、主持过青年项目的教师,可继续申报一般项目;主持过一般项目的教师,不再立项。   

6、基金项目每年申请一次,每人只能申报主持1个项目。   

7、已有主持在研的学校基金项目而尚未结题者不具备申请新的基金项目的条件;   

8、学校引进人才根据有关协议享受科研启动支持经费者,因职称晋升而享受学校科研启动支持经费者,省级立项自筹项目获得学校资助者,在上述经费支持项目未结题之前,不具备申报本基金项目的条件。   

五、申报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请认真填写《长沙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表》,报送申请书1式2份。有关资料可从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网站下载专区"中的"学校相关资料"栏目下载。   

六、请各系部科研秘书以系部为单位将系部盖章初审后的项目申请书及系部申报项目汇总表一起报送科学技术处(电子版通过OA系统邮箱发送),材料受理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至6月14日两天。   

联系电话:84261409 联系人:裴习君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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