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我校教师2011年度科研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等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2 责任编辑:成黎  来源:科学技术处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2011年度湖南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会议要求和《长沙学院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稿)的文件精神,我校教师2011年度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等材料的登记统计工作正式启动。请各系部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如实地登记。现将登记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登记的论文必须是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长沙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且自然科学类研究论文必须以本校教师为责任作者(或通讯作者),社会科学类研究论文必须以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虽已采稿但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非责任作者或第一作者的论文一律不要做登记。

  2、登记的著作必须是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校教职员工为第一作者且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

  3、登记的专利其授权公告日必须是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

  4、教师科研成果材料报送要求:认真填写《长沙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后,将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登记表后面,一并装订成册(一人一本)。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材料复印件包括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所有复印件一律用A4纸。著作必须提交原件。《长沙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需由所在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由系部统一报送科技处,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5、系部汇总表报送要求:各系部务必填好《长沙学院科研成果系部汇总表》(请不要更改汇总表格式),并提交纸质表格、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通过OA邮箱发至王江涛处)报送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前。教师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科技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原件、复印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

  所有需要申请学校科研奖励的成果必须在2011年12月25日前到所在系部登记,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注:《长沙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长沙学院科研成果系部汇总表》请在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长沙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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