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作结题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31 责任编辑:成黎  来源:科学技术处  点击数:

各系部及相关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研究起始时间均为次年的1月”,第二十三条规定:“结题时间: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集中受理学校结题材料的时间为每年6月或12月的最后一周”,目前我校部分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已经到达结题期限要求,请大家积极做好结题准备,于2007年12月20日前将结题材料送交我处。注意事项如下:
         1、 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 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的结题由省教育厅组织。申请结题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二份),连同最终成果打印稿、专利证书、转让合同、鉴定证书、专著、论文等,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提出结题申请,由学校科学技术处审查、签署意见、统一汇总并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
     3、 一般项目的结题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份),连同最终成果打印稿、专利证书、转让合同、鉴定证书、专著、论文等送学校科学技术处。
          4、 请大家认真学习《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如有需要做中期检查的项目,请项目主持人主动联系科学技术处,积极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单位:科学技术处
时间:20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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