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7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3 责任编辑:成黎  点击数:

各系部及相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2007]64号文件《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文件《关于组织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申报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推荐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1、相关申请材料于4月20日之前报送学院科学技术处;

2、科学技术处对所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材料核实后,报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报校长审定;

3、学校科技处于4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

二、项目介绍

1、项目简介:“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支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该项目只面向本科高校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1项。“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为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为20万元。

2、申报基本条件:该计划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相关链接

申报该计划需交《“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清单》(1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5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

相关表格请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http://www. dost. moe. edu. cn下载

有关注意事项请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查看《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科技处联系电话:4261409


单位:科学技术处

时间:20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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